烟台“非法行医” 黑医生针灸扎出人命

中国中医www.abc127.com  时间: 2016-12-16  内容来源: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12月16日讯(通讯员 王善浩) 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和计划生育工作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截止到11月底,烟台卫计部门累计监督检查各类单位(机构)10911家次,立案326起,移交公安机关5起,罚没款65.0373万元,取缔非法医疗机构135家。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现将“王某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等十个典型案例公布。

非法开展针灸诊疗致人死亡

2月15日,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接到群众举报:“王某在家中非法开展针灸诊疗活动致人死亡,请求有关部门严查严打严办”。接报后,立即派出卫生监督员前往调查,在其家中发现用过的针灸针若干。经查实,王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王某承认为村民王某某针灸的事实。有关部门对其做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没收针灸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进行案件移交。

先后两次被罚构成非法行医罪

8月3日,莱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接群众举报称:“莱阳市照旺庄镇某药店迟某某非法行医”。接报后,立即派出卫生监督员前往调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在该药店的二楼有治疗床,地上桶内放有医疗器械,垃圾桶内有医疗废弃物。经查实,迟某某取得了《医师执业证书》,该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迟某某因非法行医先后两次被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再次非法行医,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莱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迟某某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群众举报“大药房”开展诊疗活动

5月25日,招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接群众举报称:“招远市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怡和苑分店开展诊疗活动”。接报后,立即派出卫生监督员前往调查。经查实,该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药房负责人王某某未取得《执业医师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王某某因非法行医于2009年10月、2013年11月先后两次被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再次非法行医,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王某某被以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黑医生”被罚款一万元

8月24日,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接群众举报称:“海阳市开发区商贸城包某某涉嫌未取得医师资格开展诊疗活动”。接报后,立即派出卫生监督员前往调查,经查实,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场所负责人包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包某某做出没收相关药品及器械,罚款人民币1万元,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医院擅自从事终止妊娠手术

5月12日,牟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牟平区某医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该医院妇科检查室发现6盒米索前列醇片,门诊记录有“流产手术”。经查实,该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也没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牟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该院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

4月11日,莱山区卫生监督所接社会举报,接报后,立即派出卫生监督员前往调查,经查实,某民营医院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李某某开具处方。莱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民营医院未经许可开展健康体检

5月9日,莱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莱山区某民营医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医院未经许可开展健康体检活动。莱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其做出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酒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6月1日,芝罘区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烟台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大街分店现场不能出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场所经营活动,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刘某等六人,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而在岗工作。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烟台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大街分店做出警告,罚款人民币800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过期

5月18日,牟平区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家电有限公司牟平分公司悬挂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过期,不能出示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明,继续营业不满6个月。执法人员对烟台某家电有限公司牟平分公司做出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美发厅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9月26日,招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某美发厅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冯某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而在岗工作。经核查,该美发厅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张某某。招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张某某(招远市某美发厅)做出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李哲